工伤事故与赔偿
更新时间:2011-04-23 16:32:31
问题描述:
我爱人09年5月工作时头部摔伤做了开颅手术。他们总公司的工作人员让我填写了工伤认定申请表并签了字,还要去了我爱人的身份证为他补办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后来才知道工伤保险是在一家分公司补办的,公司这样做是为了避免高额赔偿。
现在工伤认定也已经下来,公司却一直不肯给我们,劳动局也没有向我们做出书面通知。我需要得到那份工伤认定,并提起行政复议,要确认我爱人与大连金信集团存在劳动关系,而不是那家分公司。虽然公司没有同我爱人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我爱人的工资是总公司给拨付的,我有工资卡作为证明。
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去认定工伤呢?直接去大连市劳动局可以吗?对于已经做出的认定(我尚未拿到手)能否视为不存在呢?我爱人的工伤马上就一年了,我迫切需要您的指导,如果有时间,我希望能和您当面讨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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