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事故咨询律师
更新时间:2011-04-21 21:59:43
问题描述:
2011年4月1日的晚上,当天本人白天是7:00-18:00,下班后经单位管事人员安排与另外一名人员加班,赶制山西的货,在加班中机器坏了,领导安排我们两名加班的人员与机修一起修机器,并说修好机器后可以下班了。在4月2日凌晨1点左右修好机器后下班后,就去帮助本厂内两名女职员,因为当天这两名女职员第一次使用机器不太会用,于是过去帮忙干活,刚干一会就被机器把手压伤了。 想要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我与工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服、工资条、工卡等证明,只有4月20号发的工资是单位将工资打在卡里的。能算是劳动关系吗? 2.这样的事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如果公司说我违规操作的话,会不会影响到工伤的认定,如果罚我款,大概是多少呢? 3.单位现在让我写事故的过程并签字按手印,如果是别人代谢,代按的手印,具有法律效力吗,会追究代谢人的责任吗?对我有没有不利的地方 4.我治疗期间的医药费现在是单位垫付的,在拿钱的时候要求我弟弟给厂子出了借条,这以后会不会算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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