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年前我买了一家开发商的房子,政府接管的时候才1千多一平米,现在四千多一平米,我该怎么办好?
更新时间:2011-04-21 14:00:10
问题描述:
我好无助,在四年前我买了一家开发商的房子,开发商破产了,政府接管了烂尾楼,我的合约有法人的签章和售房部的签章,就是没有开发公司的公章,和付款的发票,政府都接管了三年了,到现在才拿出解决方案,就说以前签的合同不算数,如果要房子就得按现在的价格来买房子!政府接管的时候才1千多一平米,现在四千多一平米,请问我用什么方法好!我该怎么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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