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了吗?
更新时间:2011-04-18 10:20:47
问题描述:
我家的房子是2008年初买的,买的时候合同上对双方违约赔偿问题做出了明细: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十五的违约金。我们合同上签的接房日期是2009年5月30日。大概在几个月前,我们收到开发商寄来的一封信,信上的大意是:逾期交房的原因是因为政府对外墙砖的审批久久没有通过,说这是“不可抗拒因素”推迟到10月30日交房,我想问问我们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要开发商赔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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