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4-15 13:26:45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股份制企业上班,2010年12月15日到28日公司派我到韩国学习洁身器的组装,今年四月份我想辞职,公司以没有我不能组装为由拒绝在辞职信上签字,而且辞职信也不退给我,并没收了我的电脑,公司花了5万块钱从韩国进来了组装配件,公司说如果我走,必须赔偿去韩国的培训费用和这五万块钱的配件费用,去韩国和组装产品都没有签订协议,迫不得已,我请了律师帮我送去了辞职信和请假条,根据劳动法规定一个月后我可以去办辞职手续吗?如果公司不给办理我怎么办,如果公司起诉,我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另外办理离职手续和赔偿是不是两码事,我可以找劳动仲裁要求办理辞职手续(保险和档案的转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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