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是否应该补偿经济损失
更新时间:2011-04-14 07:18:32
问题描述:
我的一位朋友在某个单位工作了近16年,但是前三年才签定了劳动合同.但主管他的领导昨天叫他不要来上班了,过段时间等电话(但这段时间无工资),然后来结一下工资.我这位朋友应该如何保护自已的权力?除了社保局可以领取2年失业金外,该单位是否应该补偿他一定的费用?那又该补偿多少?
注:因在本单位是从事电工,水电,但签定合同时领导拿给他签的合同却不是本单位(金融单位)的,而是某园艺开发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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