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此案能否成立
更新时间:2011-04-10 16:17:57
问题描述:
受害人与嫌疑人同是湖南衡阳人,系高中同学关系。同在天津读大学期间嫌疑人利用同学关系将受害人哄骗出去并使用暴力按倒的方式强奸了受害人。之后嫌疑人还用自称偷拍了受害人裸照等方式胁迫过受害人前去与其发生性关系,还用语言和行为猥亵过受害人,使受害人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因受害人当时法律意识浅薄而且羞于启齿,所以现在很难取证到有力的证据,只有受害人请朋友帮忙用录音笔录下的嫌疑人的亲口承认事实的录音和嫌疑人在QQ上向受害人发送的道歉信息记录,以及受害人同学能提供的当天两个当事人确实在一起的证明。现在嫌疑人已从天津毕业到了深圳工作,请问此案需在什么地方报案,胜算有多大?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