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死亡时,其父当时差几个月满60周岁未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几个月后满60周岁时,能否再享受遗补助?
更新时间:2011-04-11 21:10:11
问题描述:
该职工死亡时,其母亲满55周岁按政策办理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但其父亲还差6个月才满60周岁,因而当时就没享受成生活困难补助。6个月后,家属去人事部门要求办理困难补助手续,但被告知说,只能是职工死亡当时够了条件才能享受,以后就不再享受补助政策了。我们也查阅了国家的遗属抚恤政策,但都没涉及这个问题。我们认为当时不够条件不办理是正确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够了条件就该办理,这在政策上、道理上也是说得通的,否则,就于理于政策都解释不通。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