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正当防卫?
更新时间:2011-03-25 19:35:05
问题描述:
我男朋友因2010年在某公司当保安,与同事在巡逻的过程中,看见公司的电工与保安班长在打架,便上前去询问怎么回事,那电工便给了我男朋友一锤,我男朋友就还手了,现在事情过去半年了,当时说公司解决这件事,也没通知我们家属,现在我男朋友去年就被公司开除了,现在当时的那个电工把我们告了。2011年3月16号派出所突然来人把人带走了,说是去了解情况,到现在2011年3月24号派出所没有出示任何的证件把人拘留送到了福山拘留所。像这样的情况因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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