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市场租了一个仓库做石材加工生意,现在电表烧坏,市场要处罚我16400元,不知他们有权没权处罚我,须求助!
更新时间:2011-03-21 14:11:31
问题描述:
我在一建材市场租了一个仓库做石材加工,在3月14 日上午11点半左右电表烧了,立即给市场打电话电工过来看看后说,下午上班再说,到下午3点多市场经理到仓库对我说问题很严重,走了,第二天上午我去找他,他直接告诉我要罚款5000元,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按消防法得拘留,之后,和他争吵几句就走了,17号下午我又去找他,他又告诉我要罚款16400元,理由是我用电与实施不符,他给我定每个月200元加罚3倍,共计19个月电费,再加之前5000元,并且让我19号上午10点交钱,如果不交他就把仓库门封了,我坚决不同意,他就把我的大门焊住了,现在我一家四口都在外面。(我一家四口都在仓库住,现在回不了家)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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