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
更新时间:2011-03-14 15:28:55
问题描述:
你好,我于去年年末在网上看到一处房产,然后双方协商后,于2011年1月11日签定了房屋买卖协议,并同时付了一万元给房东,然后在2011年2月17日签了买卖合同,并到房产交易中心交了所有资料,由交易中心核定所需交纳的房产税,并于当日付了34.8万元给房东,约定15日后过户,可现在房东以家庭矛盾为理由再三拖延过户,如果到时他既不肯过户又不归还款项和违约金,或者对方无款归还,那我该怎么做呢?对于对方无款归还,法院会强制卖房来归还我的款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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