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叫我填写辞职申请书,说我也没有辞退证明,我不同意没有签字。请问我提出赔偿按我月薪3千
更新时间:2011-03-14 09:31:31
问题描述:
我进厂时谈的工资是月薪3千,试用期3个月。实际上班时间为每天10小时,没有休息日。厂里发工资是安计件分值的,工资表底薪又按920算的。我上班4个月8天时用人单位领导以我不适合管理团队为由口头通知我不用上班了,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工资。然后叫我填写辞职申请书,我拒绝填写。我去人力资源部要求按我月薪3千的补发我所有的加班费和违约金时,人事部说分厂没有权利开除我,说我也没有辞退证明,让我回去上班,可是我去分厂上班,分厂又不让我上班,叫我休息等通知。第二天分厂通知我降级调部门,我不同意没有签字。现在是公司不愿意给我加班费和违约金,并说我以前在分厂工作中不够认真的种种理由。只同意调岗降工资。请问我提出赔偿按我月薪3千,平时加班1.5倍和双休日2倍的所有工资和3个月的违约金是否正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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