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款分配
更新时间:2011-03-09 10:58:52
问题描述:
我爷爷生有2儿1女,伯伯87岁未生养、姑姑有1儿1女,我父亲生养了我们姐妹4个,现在爷爷奶奶和我父母都已过世,只留有伯伯在老家、姑姑在外地,由于伯伯未结婚没有生养小孩,当初爸爸在世时曾说过继大女儿给伯伯做女儿,2001年大姐听说要修路征收老屋,就在老家将伯伯在住的爷爷的祖屋拆了建了一栋3层的砖房,将伯伯安置在一楼一间房内,二楼是大姐一家住,三楼闲置,我爷爷奶奶和父母的祖坟也就在后山上,后山加前院估计有1000多平米左右,大姐为了得到征收款也将户口迁至老家,后来修路未能拆迁到此,于2006年起一直在那里生活。直至2010年初,大姐听说政府确实要在祖屋处以每平米1300元征收土地,于是又在院子里开始建房子,估计有500平米左右。我们打听到此次征收分为房屋面积款和土地款两部分,共计200万元左右。并分给我伯伯和大姐共2个户头购买拆迁安置房指标,我和另外两个姐姐想请教律师:我们能否也有继承此笔征收款的权利?如果有是如何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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