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和他长子三人在家》房子还没盖成前老人病故。能不能要求做鉴定、我母亲到底享有多少的继承权。
更新时间:2011-03-09 11:57:42
问题描述:
母亲在2001年和一位部队退休老干部在婚,婚后生活了6年多后老人病故。在其老人生前时。单位集资了5万元建房一套。《其房只能和老人的身份有关才能集资,子女要房的付十多万》,且单位出具了带有老人缴款的收据一份,现有母亲保管。《当时老人有病让其长子替其去单位交房款,钱是老人所拿,当时只有老人,母亲和他长子三人在家》房子还没盖成前老人病故。其子女说房款是他们所拿理应他们所得。现在他们已经住进了新房去,而母亲没地方住,只有在外租房住。为此我们以走入法律阶段。他们出具了有老人签字的所未合同一份、、证明老人把房子转让给他们了。在一审时我们由于经济条件有限没有及时的要求提出老人的笔迹鉴定现在中院审理已进入调节阶段时,我们还能不能要求做鉴定、。还有抚恤金、丧葬费、我母亲到底享有多少的继承权。请专家给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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