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1-03-05 10:12:48
问题描述:
甲方:万祥物业公司 (房东) 乙方:我(承租方)、
合同存在的问题是,合同没有到期他们就不给租了。也没有说明什么原因。目前去交租金也不收了。听别人说是要卖掉那里了。目前我投入了不少资金在里面,我应该怎么办法。
补充一下,合同里面的第二条里面也没有说明要卖。
下面是合同。
甲方:万祥物业公司
乙方:李XX
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及公平公正的的原则下,就八一场部高路原八一老电房租赁事由达成如下协议
:
一:甲方将该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从2010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用于制作家具,房前大
门口乙方可以根据需要使用,该房出租后,原房内公家所有物品请点后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必须认真负
责的看管好,如有丢失,应照价赔偿。
二:租债期间如农场因重大建设需征用场地,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三:租金每个月800元(每半年交一次,先交款后使用),如不按定交清房租,逾期一个月,甲方
有权终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四,租债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水电税收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要守法经营,搞好安全生产,否
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负。
五: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甲方签名:王XX
乙方签名:李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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