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由于摩托车横过马路,经检查伤者没有什么大伤害,又不同意私了了
更新时间:2011-03-01 21:07:31
问题描述:
我于2月23日开车出去的时候与一辆无牌照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事情是由于摩托车横过马路,本来车速并不快,也看到对方的摩托车已经停了下来,这时车已经行驶到摩托车面前,由于摩托车突然加速(事后,在医院的时候摩托车车主自己说是错把油门当刹车),所以没来得急躺闪,就这样摩托车撞到了车的前轮胎前的那个保险杠上,摩托车车主由于突然加速的惯性,撞到了车前挡风玻璃上,紧接着就把伤者送往医院,经检查伤者没有什么大伤害,只是轻微脑震荡。也就是在25日通双方过协商同意给伤者3000元做为补偿决定私了,因为伤者并没大碍只是需要回家静养并已经办理了出医手续,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共花了1600多元包括回家时需要的药费)全部是我们这方付清,但是由于保险公司的办事人员去医院探望时,说伤者有1800的误工费,50元的赔护费,12元的伙食费,伤者的婆婆一听,又不同意私了了,说是给的补偿费给少了,伤者也于25日出院回家。
现在由于伤者不办理出院手续(交费的收据在我手里)。所以肇事科的人员无法处理,而我的车还在大修车里看管,每天看管费就得50元。想请问象这种情况,一般的责任要怎么分。我都要负那些责任,对方又负多少责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