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索赔!
更新时间:2011-03-03 17:33:30
问题描述:
2011.2.14日下午在工作中因不慎被操作设备挤伤右手中指和无名指,老板送本人去南京市第一医院进行治疗,被医生诊断为中,环指末节软组织开放性撕裂创伤,需要进行清创缝合手术,因手指运血较差,住院进行治疗9天! 2011.2.23日出院,因考虑本人现在无法进行工作,及手指可能在以后还会二次手术,想向单位索要赔偿,是否可以! 再次想强调的是:单位已经承担了所有医药费用,此次事故也是本人大意造成的。 本人于2009.3.10为单位效力,未成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未为本人购买医保与社保,只是买了连自己都不是很清楚的意外保险。每年放发的500圆的农保补助! 因对劳动法及保险认识不深,所以想咨询一下就本人这种情况是否有能力向公司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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