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问题问题
更新时间:2011-02-16 11:04:53
问题描述:
我家原来住在六堰山二间半平房里(私房)一九八二年市政府建办公大楼时被征用,拆迁房是800元一间,当时父母已经过世,钱就由我两个出嫁多年的姐姐和一个未结婚的弟弟还有我来分,同时给了一套三室二厅的楼房由我一家三口居住,当时开搬迁会时说我一家三口本应分得两室一厅,当时弟弟工作户口都在郧县水泥厂,但考虑到他还没有成家,有时还要回来住一下,就加了一室成为三室一厅。当时房主是我的名字,没有房产证也没有任何字据(那个年代都是这样)只要拿到钥匙就能居住(当时是按居住人头分房,不按房屋面积),我和弟弟都不满意,想要两套二室一厅的房子一人一套,但我俩找了无数次好几年最终没有解决,这时弟弟工作已调到本市要成家没房子住,要我向单位要房,说是我工作时间长好要,他才调过来不好要,当我向单位要房时,单位调查说我有私房不够分房条件不给房(那时单位分房都要调查)除非把搬迁卖房钱交到厂里才行,我照办了,把分给我的小半间房签了字所领到的320元全交到厂里(证据到现在还在),单位给我分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后来他单位也给他分了一套房,他就把我们共有的这套房出租了,由于地段好,房租也很高,全由他一人所得,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主改为他自己的名字。他现在很有钱,多的用不完,还买了很多土地,而我现在和已出嫁的女儿共住一套房,我和他商量把我的那份房子还给我,我在添点钱给女儿买套房,他不但不给,还把我臭骂了一顿,并说当时单位分房时要他把房子交出来,是他找了关系才没交(当时的政策不允许有两套房的)我想他找关系花了钱,我的钱也交到单位了,一分钱也没得到,他那份都得到了,再说他收了二十年的房租也差不多该有十万元左右了,还扯不平吗?现在我想讨回公道,把我应得的那份要回来。
请问我那份我能要到吗?如果要我该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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