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的纠纷
更新时间:2011-02-15 10:29:34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房屋买卖:卖家把买方的40万首付全部拿去还债去了,现在一分钱都拿不出来,房屋的40万贷款也没有能力还,房子不能过户钱也不退还买家,他就可以吞掉人家40万的首付?而还在房屋里住着?
卖家以只有一套房为由,法院不会查封他的房子也不会拍卖,就算买家打官司法院判下来也只是让他每个月还2000块钱。他现在无业游民连2000都拿不出来。
法院真的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吗?他还是可以住着他的房子?最多每个月还点钱,还个几十年?买家的钱就这样被他给挥霍了?这样法律还有什么用啊,对方一点惩罚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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