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更新时间:2011-01-30 21:50:07
问题描述:
北京市某中学17岁的学生张某对股票非常感兴趣,感觉炒股赚钱很快。2000年8月,他想亲自试一把,变偷偷将家里的存款提出8000元,在某证卷交易所建立了股东帐产,几次交易后,张某不但分文未赚,反将8000元的本钱赔光,些事被其父母得知后,要求证卷交易所赔偿。证卷交易所表示,股票买卖,有赔有赚,风险自担,不能赔偿,张某的父母遂向法院起诉问;此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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