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合同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01-17 22:19:54
问题描述:
半个月前在中介公司与买方签定买卖居间协议《三联》的那种
第一条:买卖房产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买卖条件里面第二项有关房款支付方式为:
乙方需要申请住房贷款
1 乙方首付款应该不低于总房价的( 30 )%,计人民币( )元
2 乙方购买此房屋需贷款额度为成交价的( 46 )% ,计( )元。如所需贷款度补足部分,则由乙方在过户当日自行补足。
3 乙方应于交房当日支付剩余房款为总房款的(24 )% 计人民币( )元
第三条:是委托期限 没写
第四条:是签本合同同时意向金转为定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义务,第二项甲乙双方应于丙方通知( 没写时间 ) 天内,依丙方通知 的地点签订买卖合同,并应依丙方通知后( 没写时间 )个工作日前往交易中心办理有关的产权过户手续。
第六条:丙方义务
第七条:违约处理
第八条:其他约定(补充条款)
1 甲方房屋内水电煤(初装费,维修基金包含在房价内)
2 甲方在过户前迁出此房屋的所有户口
3 甲方同意过户当日交房(交钥匙,水电煤)
4 甲方承诺乙方的首付用于还清此房屋内甲方的贷款。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十条:如双方对本合同约定之内容发生任何纠纷,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则选择争议物业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解决。
问题:口头约定1月7号签定买卖合同,当时我和买方都到了,刚开始由中介拿出一张,贷款70%的补充条款给我看,我不同意,后来买方又说,余款要等到4月中旬给我,我也没有同意。因为我是急着年前换房子的,现在买方以没有规定时间交易为由不来履行协议,1月10号我给对方发了催告函通知对方20号之前来签定买卖合同,1月15号我和买方又见面了,对方以过户还不能支付余款,而是要等到交房支付余款20%,交房是:交钥匙,交 水 电 煤,交维修基金发票(我自己好像都没有)和电话 有线 宽带,如果其中有一项没交接余款就不支付。买方说双方没达成一致为由,拒绝签定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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