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5-10-02 05:28:01
问题描述:
我于01年和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在04年由于公司的工资待遇较低,大家的工作情绪低落,所以公司在04年4月份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签订了《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其中规定年薪(协议中却规定了月薪);但时隔半年多,05年1月公司无故又对《劳动合同变更协议》进行调整,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特别约定》(实为降低工资),其中年薪一分为二(基本工资及项目承包款),规定保底年薪、标准年薪以及最高年薪,并且规定以后薪金制度变更不再重新签订其它协议,但事实自05年1月至3月份我的工资没有达到保底年薪的月平均工资,相差一千多(在此期间我一直出差,每天工作不少于12小时);在05年4月公司重新变更薪金制度,再次降低工资而没有任何声明或签订协议。
自此,请教版主现在我想换工作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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