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没有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请问员工能否再次向劳动部门申请,单位因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更新时间:2011-01-09 16:39:52
问题描述:
因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已于2009年9月10日裁定了单位支付员工11个月的双倍工资和立即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现在裁决书已经生效一年多,单位既没有支付员工的双倍工资,又没有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请问员工能否再次向劳动部门申请,要求单位支付2009年9月10至2010年9月12日期间,单位因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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