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离婚分割
更新时间:2011-01-08 15:50:34
问题描述:
你好,我与原妻于1990年结婚,婚后在市内有一处租赁房。该房屋中我为户主,孩子为同住人,户口也在其中。原妻的户口则不在。现已闹到离婚,牵涉到该房屋的分割问题。但目前有几个难题:
1.按照相关规定租赁房是无法分割的,只能一方出钱,一方走人。
2.该房屋按照现有价值为90多万,如出钱一方要出40多万。我现在基本上没什么积蓄,收入也不高。不管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均无能力。现在房租很高,也无能力为她外面租房。原妻也是低收入,不管分期付款与一次性付款她也拿不出那么多钱。
3.如果法院实行拍卖,那么我孩子已成年,户口在其中,我孩子不同意也无法强制买卖。
4.如果与原妻离婚,也不可能再判决住一起。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像这种没有分割办法的情况下。我主张房屋留给孩子,假设原妻既不同意也拿不出方案,法院会不会支持我的主张。
请大家给我出出主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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