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垫付的医药费该如何向对方追讨回来
更新时间:2010-12-25 17:33:42
问题描述:
我朋友开的小车与摩托车相撞,自车损,对方摩托车车损人伤,交警判我朋友付三成的责任,事故发生时垫付我朋友垫付给对方医药费一万五,自车车损三万元,对方伤者医疗费用共五万元左右(朋友方保险内可以全部赔付)。朋友的小车保有加强险及第三者。现对方起诉后一审已判决,由朋友方的保险公司在强加险及第三者保险范围内赔付给对方。
请问律师几个问题:1、在对方起诉时,法院不给予我朋友提出反诉,请问这个是否合理呢?2、在一审时我朋友方主张要求法院判决将我方保险公司加强险赔偿部分先将我方垫付的医药费赔偿给我朋友,但法院不给予支持,全部判决给对方,对此我们有什么办法能追讨回垫付的医药费呢?如果上诉的话有用吗?3、有关我朋友方车损费用有什么办法向对方索赔吗?如果我们起诉胜诉,但对方说没钱,一直赖着不给,是否没有解决的方法,强制执行有用吗?4、另外如果提出财产保全有必要吗?请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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