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延劳动合同签订,我怎么样才能要求双倍工资?
更新时间:2010-12-18 08:14:49
问题描述:
今年4月我进入现在的公司(私营)做行政工作,约定了3个月试用期,但是单位一直拖延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多次催促未果。年底了,公司又以效益不好为由把我降薪调岗(新工资低于本地最低保障),其实是不想发给我年终奖金和以前的提成奖金,这种情况的还有其他几个人。我想要求双倍工资,应该怎样向劳动仲裁委提出请求呢?
事实和问题:
1、我目前还在职,但是不想继续在这里干了。劳动仲裁委的人说先得和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才能向他们提出双倍工资请求。但是我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看到,如果我不要求补订劳动合同,就丧失了两倍工资请求的权利,只能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请问:我应该先离职再去仲裁委要求双倍工资,还是在离职之前就去仲裁呢?或者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双倍工资和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公司不同意我再仲裁?
2、入职以来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交过养老保险,但是每次都把单位应该承担的部分发给我个人(有我的签字工资条在财务那里,但是没有关于这块的协议),我也没有去交过。我还能不能以单位没给交五险为由辞职?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