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请回复我的咨询,谢谢!
更新时间:2008-03-29 23:39:40
问题描述:
我是2003-9-30日结婚(结婚时不算买房子我大约花费了近十万,给了她家五千元彩礼钱,她的嫁妆一共也就四千元左右,相当于结婚时一分钱都未花).
2004-12月,我老婆的父母因邻里关系不和,将住房买掉(房产证上是老婆的姓名)搬来与我们一起同住.2005-3月.因感情不和,我和老婆协商离婚.可是对方提出要一定的经济赔偿或者将婚前完全由我个人购买的房产分一半给他们住(房产证上是我的姓名).理由是他们现在没有房子住并且无能力购买合适的住房.并且老婆的妈妈总是教她找我索取青春损失费,说离婚后,女方要比男方生活困难.可我真的不想给,她们一家人真是太精明了,我每月的工资总是以各种理由被她们要去消费,基本上我这边没有一点存款.我俩都有单位,且工资水平一样.请问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分配,我该给她经济赔偿吗?如果我不答应其要求的话,她不和我离,或不搬走时,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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