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咨询.谢谢!
更新时间:2006-11-09 12:15:07
问题描述:
我是湖北人.我与我妻子1996年4月结婚,1997年7月生下一男孩.2002年3月,我只身前往广东珠海打工.一直到2004年11月为止.其间,认识一女孩子,遂考虑与妻子离婚.但我父母坚决反对.只好走下着,从珠海辞职来到烟台工作.期间一直未与家庭联系.直到2005年9月才与家里取得联系.2003年年初,当时考虑在珠海购房及投资,与妻子协商,从她哥那里借款8万元,再加上我们自己的全部存款,共15万元,在珠海买了一套房子,首付及其他费用计10万元.投资5万元.2004年原单位补偿13000元,为妻子领走,偿还借款1000元.2002-2004年间只交给妻子现金8000元.房子按揭从2004年5月起,本人一直交至2005年2月为止,每月按揭1200元.2005年2月至2005年12月为妻子交款.2006年1月至今一直是我在交按揭.今年10月国庆,我回家,被妻子及她几个哥哥软禁,要求还款.我无奈,找朋友借了7万还给他们.2005年年初,我哥借给了我妻子8万元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我妻子愿意离婚.但是要求我赔偿20万元给她. 事情基本就是这样.前头万绪.她要求我给20万.我没有.现在本来就负债累累了.我想通过法院起诉.请问按照我的情况,最后的判决结果应该是怎么样的?如果小孩归她抚养,我一个月应出多少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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