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的债务
更新时间:2010-12-13 15:44:13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是安徽明光市人,在1993年和另外3人成立了一个公司,一直到2003年,我们一直经营的很红火,在2003年公司法人又准备投资一所矿业,由公司出股51%,其余股份在社会上招纳,正在筹备是,法人突遇车祸去世了。在他申请办矿时,已决定有我负责矿业。矿上在生产中,经常遇到一些经济问题资金周转不过来,这个时候就在向各个股东按比例续资,因为当时大公司资金也周转不过来,就由我个人垫资,两年以后,矿山倒闭,当时垫资的欠条有大公司盖章,上面注明是矿山借资,2006年到现在,当时我是找亲朋好友借的,时间长了,没法还账,就把自家的房产拿去贷款,还别人的钱,自己还要付利息,精疲力尽。现在找单位要钱,单位具不理睬,单位现在在别处买了地皮,盖了职工房,必须要我付现钱,借条不算数,怎么办?借款金额大致有19万,连利息应该有24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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