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指定的机构作出的伤残鉴定报告,对方律师指出不认可,要求重新鉴定,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0-12-10 14:29:43
问题描述:
我夫是5月份出的车祸,12月份由法院指定的机构作出了八级伤残的鉴定,报告书送达法院后,主审法官说该机构不具备鉴定脑科的资质,对方律师若提出重新鉴定,则他们只好同意,我不知他这样说对不对,不是他们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吗,怎么又有这么一说,那我这次花的费用和二次重新鉴定的费用都怎么办,法院指定的机构作出的鉴定报告也可以这么不算数吗,请指教。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