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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0-12-09 21:11:27
问题描述:
有一老人有两子四女,早也成家,在2000年的时候四女在为老人祝寿的时候提出要求两兄弟赡养老人,大子不同意,还逃避。在经过大家的协商下,既然大子不同意,那要求二子一人承担赡养老人,二子同意赡养,并且达成一致协议,二子签字同意,要求大子签字的时候他拒绝签字。其赡养要求及条件如下:谷子600斤每年,肉60斤每年,煤1000斤每年,零用钱60元每年。田土给二子。在这几年当中大子不但没有赡养老人还凌辱老人骂等实施冷暴力二子见此便和大子产生纠纷。在产生了土地纠纷。请问大子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了吗?在签署协议时是拒绝签字吗?二子可以提起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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