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10-12-02 09:08:54
问题描述:
我于1998年进入一家港资厂工作至今,公司只与我签过两次合同.好象02年(还是04年记不清楚了)签过一次合同,到2007年底(第2次)公司与我签订合同,但第2次合同一直不给我,合同期限我与不清楚.公司讲我的劳动合同于2010年11月30日到期,开了一张终止合同证明给我,公司只答应补偿我7000至10000元,我不同意,我应该到那里维权,大约可以拿多少补偿金?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