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病不能工作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11-30 21:14:47
问题描述:
我老婆在一家无锡的电子商务公司驻温州办事处上班,合同签了三年,2010年12月10日到期,2010年6月20日检查得了慢性肾炎,至今一直在家治疗,且没有痊愈,治疗时期可能较长且不能劳累,医生建议暂时不能工作,期间,公司发放2个月基本工资,医保报销60%,因合同到期,有如下问题请教:
1,工资是否能发放至合同到期止;
2,合同到期后是否能得到赔偿,如何赔偿;
3,期间公司一直有交3险1金,社保是否需要转,有什么条件;
4,上次报销医疗费用为前2个月费用,后三个月至以后的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5,如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自己交社保后才能报销医疗费用;
6,因治疗时期很长,是否能申请失业保险等其他补偿;
7,公司是否能承担其他可能赔偿的费用,如补偿医疗报销等。
问题较多,希望律师能在百忙之中与以帮助,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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