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更新时间:2010-11-30 11:18:02
问题描述:
1.我于2006.9.29日进入一单位任叉车司机职位,单位于2008.12.1日才开始为我买社保。现在我能否要求单位为我补缴任职期间未缴纳的社保。
2.我只是一名叉车司机,但是单位昨天让我开叉车上路去加油站排队加柴油(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在我等待两个半小时仍然没加到柴油的情况下,我跟上级领导电话通知,我要下班,请求有人换班接我。领导未予答应,他命令我等到晚上12点半,而且第二天继续上班。我认为这个要求太过分,坚决拒绝了。而且我开车子回到了单位下班。今天单位通知我不用上班了。我就说那需要办什么手续我直接办就好了。到哪都能吃饭。结果人力资源要我回家等消息。现在我想问,我停工期间的工资他应该给我吗。而且加油根本就不属于我的职责,而且叉车上路行驶也违背了有关条规。现在我肯定是做不下去的了,等他们的结果,我能具体做些什么才能让他们无话可说。
跟单位的劳动合同只有单位单方面持有,而且关键是我一开始不是从事司机职业,是通过企业内部招聘而获得的。没有签订属于司机的职业条规。但是我从事专业叉车司机已经3年了,有单位盖章的工作证。
今天去了单位他们要求我必须调动岗位,(调动的岗位跟我叉车司机的工作性质完全不一样)我未同意。他们就说那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我现在辞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他们调动我职业的行为合符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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