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要求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0-11-23 17:08:04
问题描述:
我所在的单位是一个以火车进煤为主要业务的港口,因为有铁路专用线,所以与铁路系统的关系就非常的重要!现在港口的生产是用自己的人员和机车,我就是其中的一员。我是1996年进的单位,那时候我们只参与本单位的工作,到了2000年,在我们单位附近又开了一个私人性质的小型货场,就产生了小货场老板把该缴纳的费用缴给了铁路,铁路把小货场的工作推给了我们所在的单位,我们单位的领导为了能和铁路继续的处理关系,小货场的工作自然就落到了我们身上。刚一开始,小货场的工作量非常的小,我们大家也不是太在意,顺手也就干了。到了2008年,煤炭市场逐渐繁荣,我们单位和小货场的工作量大大的增加,尤其是小货场,工作量占到了我们总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职工的劳动量增大,我们就与单位协商小货场的工作问题,当时单位领导也没给出什么明确的说法,但是给了我们参与小货场作业的人员每人400块钱,09年给的是300一年。今年,随着物价的大幅上涨,而且我们单位以10年没涨过工资,我们今年又去为了小货场找单位领导协商,但协商结果距离我们的要求相差太多。所以我们想钱我们不要了,小货场的活我们也不干了,但如果我们一旦停止小货场的工作,铁路就会停止我们的机车运行,就会给单位造成损失。我们应该怎么办,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我们单方面停止小货场作业(会提前通知单位领导)造成的损失该谁去负责?我们的要求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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