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协商不成,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11-15 08:10:24
问题描述:
我在广州天河于9月16日小区车库出口倒车,碰到52岁女士摔倒,致其左手手腕桡骨远端骨折。我负全责。到医院预交了4万。
住院医疗花费3万7千余元。于10月2日出院。伤者家属没有通知我就出院。结果一切我需要的保险索赔手续都在对方手里。住院期间已经按对方要求付给其伙食营养5千元,加上住院预交结余,对方已经拿到我8千余元!
现在我多次电话给对方要求协商,对方要求过高,要求总额有4万左右。还不承认先给她的5千。《住院期间我还探望伤者5次,我甚至打算除了保险按照国家标准的赔付,额外补偿对方1~2万》
现在的感受就是:良心了,仁义了,得到的是麻烦!!因为这个事情严重影响到了我的生活和工作。
请问各位律师大人,我该怎么办? 有什么途径可以解决?要多长时间解决?
谢谢。
补充:医疗费预交收据在我手里。我给对方的5千现金也有收据。写的住院期间伙食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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