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协商不成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6-14 19:13:11
问题描述:
2010年4月发生交通事故,在人行道上被撞,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和交警全部到现场。交警“责任认定书”肇事司机100%责任。肇事当天去交通队解决的时候,肇事司机说自己买的全险(平安保险),不肯支付一分钱,全部由我们自己垫付后,他再去保险公司报。当时交警什么也没问,就让他提车走了。
治疗结束后,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共计3000元(按照平安保险要求,票据、手续、诊断、误工证明、医疗证明等都提供齐全),再次去交通队调解时,肇事司机还是不肯拿一分钱,说要保险公司给他了以后再说,未能达成和解。
请问:
1、肇事司机参加了保险,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而全部赔偿责任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吗?
2、如果不能达成和解,我是否应该到法院起诉,还是只能等他找保险公司慢慢报?3、因为我总共的要求赔偿金额才3000元,请律师最少要2000,诉讼费要2000,这些如果我胜诉了,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
4、应该用什么方法才能让肇事司机承担合理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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