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园转让的一些问题
更新时间:2010-11-13 14:58:26
问题描述:
我想问一下,我想转让一家有经教育局批的幼儿园,谈得差不多时,还没与对方签转让合同时,她让我先与房东签了租房合同,我签的日期是11月8日,可是房东说原来幼儿园的负责人跟他签的日期至2010年7月15号结束,所以他要接着7月15日为起止日期,他的意思是说中间没断开比较好,这样我签的合同日期是虚的,这种合同是否属于有问题的合同?另外接着原幼儿园的老板又让我签了转让合同,我给了两千元定金,可她说因为未把余款付清,所以签的合同一式两份她不给我,我给的定金她也不给我打张收条,只是有写进转让合同中,合同中有说到三天内不付余款的话她有权收回幼儿园,并且定金不还.对于以上情况,我现在如果不打算转让她的幼儿园的话,我是否还要负与房东签合同的未履行的法律责任?第二是我跟幼儿园签的合同她不给我,是否有效.转让合同中没有写到违约责任这一条,另外我的租房合同中有写此场所用于开办幼儿园之用,如果合同未到期我方违约的话,要帮忙找到第三方与其续签合同,没有给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话,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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