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我因此而走掉,我是不是要承担公司损失?
更新时间:2010-11-08 21:52:55
问题描述:
我想咨询如果我提前三十天辞工。未到三十天,在第十天便办完交接工作,余下来那二十天我在做什么?是不是我办完交接后余下来那二十天我也要工作,是不是即使老板派人非法搜查我行李,派人打我,110不过来,没有证据证明老板派人非法搜查我行李,派人打我我也要工作,公司所受的损失也是我负责?如果我因此而走掉,我是不是要承担公司损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