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不给赔偿恶意开除员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11-08 10:35:47
问题描述:
您好!公司老板以我“无正当理由拖延工作,没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员工手册第某条,给予某项处分”,该处分按照本公司员工手册条例,能够直接开除我。实际情况是:本人多次向老板反应工作量过大,希望重新分配工作内容,但一直无果,而且与老板交涉过程得罪老板。此后仍旧天天加班,(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标明:无定时工作制,而且签过补充协议:员工本人签字认可不定时工作制),有些时候很多工作任务加班到晚上10点仍干不完,回家继续做。近日,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老板拿来他本人签字、人事部已经签字的处分通知单让我签字,请问我该如何解决?恳请各位律师能够指点一下,给予帮助,非常感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