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现在的安置房五年后才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就是为了防止这些拥有者在这五年中进行转让?还是说有其它什么原因?
更新时间:2010-10-27 23:44:0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想咨询一下,现在有人想出售刚刚拿到手的拆迁安置房,我也有购买意向,但是他说他的房子现在还拿不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说是五年以后才能拿到,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拆迁房的土地使用证是属于国有土地证还是其它的,说明一下我不是本地人,只是户口在这边,在这边工作,如果说我现在购买他的房子并且签好合同,五年以后他把房子过户给我,是不是说如果他履行合同的话,这中间就没有什么政策上的障碍,五年以后我就能合法拥有这个房子,但是如果说在这五年中间他到后面不履行合同,出现什么矛盾的话,是不是从法律的层面上说现在我和他签订的任何合同都是无效的,法律上是不是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的交易不支持的,还有就是现在和他签订的合同如果履行,五年后过户的时候是不是还要牵涉到税的问题,想请贵律师给与答复,我现在很急这件事。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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