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10-16 08:11:10
问题描述: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是1994年 6月31日进入公司的,一直工作到现在。2008年5月8日与公司签定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今年打算不再用我,想与我解除合同,我无任何过错(主因是因为老公前两个月辞职,我和老公是同一单位的,老公跳槽到另一个公司,与原公司是敌对的,所以老板认为我对公司有影响,所以想把我解除。)如果公司解除这种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需要补偿我多少经济补偿金?我前十二个月的基本工资是7700元.我能拿到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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