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0-10-13 19:45:55
问题描述:
当初签定租赁合同时,是房产中介提供的格式合同.甲乙双方又在补充条款里约定了乙方的转让权,内容如下: 承租方转让,到时由第三方与业主即甲方签署新的租赁合同.现在乙方生意失败,关门歇业,要求履行转让权.并找到多名第三方,请甲方来与第三方签约,甲方确一直避而不见.乙方起诉甲方:不协助乙方签约,导致乙方的转让权无法实现.双方对簿公堂.因为格式合同中有一条格式内容如下: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必须事先争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律师以此为由否定当初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乙方有转让权 ,请问甲方律师可以用格式条款的内容来否定补充条款中双方当初签字确认的内容吗? 另外甲方律师同时根据此格式条款提出:甲方无协助乙方履行转让合同的义务,这对吗? 格式条款和补充协议到底哪个的效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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