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0-10-11 20:15:47
问题描述:
我们单位原来是日资企业,现在日本人把厂(包括单位的银行账户和职工)统统卖给了台湾人,法人代表也更改了,现在职工是否可以参照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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