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能争取到我的权利吗?
更新时间:2008-03-28 19:20:27
问题描述:
我1995年初结婚,婚后,前夫不但大男子主义严重,而且有很严重的家庭暴力!后来96年9月,有了孩子,怀孕期间仍旧有暴力行为,孩子出生后,为了孩子,为了面子,我一直忍受,2002年6月份,在我的起诉下协议离婚。结果孩子判归前夫,财产自行分配。离婚后,为了孩子,在前夫的哀求下,我并没有离开家,希望他能够有个教训改正然后复婚,可是,他仍旧不知悔改,行为依旧。2004年元旦后,我只身离开,住进单位的公寓,分开后,他不允许我探望孩子,我和孩子都很痛苦。在2003年4月份,我随单位去黄山期间,他把他在我公司开户的股票、资产全部转走(我是证券从业人员,婚内以他的名义开户),离婚时协议财产归我,但是没有写下任何东西!现在我的想法是:1、要求抚养孩子!2、转走的资产我还有没有权利争取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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