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8个月被公司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更新时间:2010-09-30 11:25:36
问题描述:
因怀孕8个月去医院做孕检,身体不适医生开出假条在家休息,3天后,去单位交假条被公司视为3天不来公司无故旷工,自动离职。我去医院前口头和人事部请过假,而后才去医院。因当天无法与公司沟通,所以未办任何手续后回家休息。又过5天后收到公司寄来的快件通知,8天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让我去做工作交接。请问 这样合法吗 我应该怎么保护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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