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辞职信5天后走人,公司是否可以扣除本人工资?如若不是该如何向他们要回我的工资?
更新时间:2010-09-28 11:34:19
问题描述:
本人在这月的9号提出辞职并交了辞职信,本人跟公司说明缘由在13号走人,公司口头说要一周可是我没有履行在13日上完最后一个班就走人了,公司一般发工资的时间为20号发的是上月的也就是8月份的工资,可这次退后了到26号才发的可是我一查卡却没有给我发(我是给其他员工打电话才知道的),今天我就给他提出疑问,他却说公司没有批准我辞职,我的辞职信只是书面的形式而已,说我这个月没有满15天就不能发,我说我8月份是满勤辞职也是9月份的事情跟8月份没关系为什么不给我发工资呢,他却说你辞职我们没同意是你自己擅自离职要按旷工处罚你一天扣三天的工资,如果这月不够扣要把8月份的一起扣,然后剩下的才能给我要是剩不下那就没有。还有合同都在公司根本就没有仪式俩分,所以他现在说什么是什么,他还说要我在10月7号后等电话通知到公司填离职手续。我不知道他拖这么久是不是有期限约定过了就可以不用履行或者我去仲裁告他对他也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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