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政策不能履行的合同是否属于“法定解除”的情形
更新时间:2010-09-15 14:29:05
问题描述:
我过去在外地购买过二套房,现在调到南宁工作,刚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购买房屋用于自住。现在看到网上报道猜测说国家可能出台新政禁止购买第三套房。如果在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国家真的出台政策禁止购买第三房,使购房合同没有办法履行,请问这种情形,是否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中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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