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更新时间:2010-09-14 22:18:31
问题描述:
我于10年8月与人签署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一套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 当时付对方5000的定金。合同额36万。合同上是首付9万,剩余的贷款!
贷款时中介告之,可以操作下给多贷点。当时资金需要周转,也就心动了。和卖方商量,在原合同上更改了首付(首付成了1.8万)。通过中介申请贷34万,办理完贷款手续,银行贷款也批了。需要办理房产更名,办理房产证、进行银行抵押时。卖方突然要求付原来的9万首付,考虑到人家也是帮过我们,我们就准备了9万要付首付。可对方又突然要求付全款。不然不和我更名。付不了全款就不卖了。
我想咨询律师
1、我们原先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首付不足全款的30%。此合同有效吗?
2、合同首付更改后(几份合同统一都改了)更改了首付,还有效吗?
3、中介给我操作贷了34万(这事违反银行规定,但中介都能做到),这件事情能影响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吗?
4、卖方说改当时,他不同意。但是合同在他手他拿出来改的。
当时我们的购买价格属于当地平均价格,现在房子可能涨了点,估计卖方想以更高的价格卖掉,他才为难我们,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