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补偿依据
更新时间:2010-09-10 10:40:01
问题描述:
我1997年被某国企业单位聘用,到2007年12月末被迫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又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还在原单位工作,只是中间加了劳务公司,在2007年12月之前单位没有给我缴纳养老保险等,2007年12月末解除合同也没有给补偿,2008年1月起给缴纳了养老保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直到2010年由于体制改革,单位要提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得到哪些补偿,请您帮助我解答一下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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